题目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处理场所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判定为分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A. 传送带滚筒、托辊、皮带分段接缝等人体能触及到的设备外露旋转部位未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罩、防护栏、过渡板等安全防护装置。B. 分拣设备人员操作侧未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急停装置。C. 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备。D. 分拣设备人员未穿着反光衣。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处理场所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判定为分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A. 传送带滚筒、托辊、皮带分段接缝等人体能触及到的设备外露旋转部位未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罩、防护栏、过渡板等安全防护装置。
B. 分拣设备人员操作侧未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急停装置。
C. 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备。
D. 分拣设备人员未穿着反光衣。
题目解答
答案
ABC
A. 传送带滚筒、托辊、皮带分段接缝等人体能触及到的设备外露旋转部位未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罩、防护栏、过渡板等安全防护装置。
B. 分拣设备人员操作侧未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急停装置。
C. 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备。
A. 传送带滚筒、托辊、皮带分段接缝等人体能触及到的设备外露旋转部位未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罩、防护栏、过渡板等安全防护装置。
B. 分拣设备人员操作侧未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急停装置。
C. 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备。
解析
本题考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知识。解题思路是依据相关安全规定,对每个选项所描述的情形是否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逐一分析判断。
- 选项A:
传送带滚筒、托辊、皮带分段接缝等人体能触及到的设备外露旋转部位是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区域。如果未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罩、防护栏、过渡板等安全防护装置,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很容易被卷入旋转部位,从而引发严重的机械伤害事故,所以该情形判定为分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 选项B:
急停装置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的重要设施。分拣设备人员操作侧未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急停装置,当遇到突发危险情况时,操作人员无法及时停止设备运行,会极大地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因此该情形属于分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 选项C:
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区域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危险性。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人员可能无法及时知晓该区域的危险情况,不能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未设置安全防护设备,在事故发生时就无法有效降低事故的危害,所以该情形判定为分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 选项D:
分拣设备人员未穿着反光衣,虽然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员在特定环境下的辨识度,但相比前三种情形,它引发重大事故的直接风险相对较低,不属于分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