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组织大家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后,大家对法规中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理解产生了分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徐专家对B供应商在技术方案上打分40分(满分40分),对C供应商在技术方案上打分10分,且不能说明理由,这属于评分畸高、畸低B. 评标委员会某成员对“不同投标人”的“同一评审因素”的评分出现较大差异,且不能说明理由,这属于评分畸高、畸低C.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A供应商的打分都超过80分,但对B供应商的打分都没有超过55分,这属于评分畸高、畸低D. 李专家对B供应商在售后服务方案上打分30分(满分30分),对C供应商在售后服务方案上打分10分,其他评审专家对C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上打分都在22分以上,且不能说明理由,这属于评分畸高、畸低
A. 徐专家对B供应商在技术方案上打分40分(满分40分),对C供应商在技术方案上打分10分,且不能说明理由,这属于评分畸高、畸低
B. 评标委员会某成员对“不同投标人”的“同一评审因素”的评分出现较大差异,且不能说明理由,这属于评分畸高、畸低
C.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A供应商的打分都超过80分,但对B供应商的打分都没有超过55分,这属于评分畸高、畸低
D. 李专家对B供应商在售后服务方案上打分30分(满分30分),对C供应商在售后服务方案上打分10分,其他评审专家对C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上打分都在22分以上,且不能说明理由,这属于评分畸高、畸低
题目解答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这一概念的理解。解题思路是根据该概念的内涵,逐一分析每个选项是否符合评分畸高、畸低的特征。
选项A
徐专家对B供应商在技术方案上打分40分(满分40分),对C供应商在技术方案上打分10分,且不能说明理由。在同一评审因素(技术方案)下,对不同供应商的打分差距极大,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正常的评分逻辑,属于评分畸高、畸低。
选项B
评标委员会某成员对“不同投标人”的“同一评审因素”的评分出现较大差异,且不能说明理由。同一评审因素下对不同投标人评分差异大且无合理理由,这违背了公平、公正的评分原则,属于评分畸高、畸低。
选项C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A供应商的打分都超过80分,但对B供应商的打分都没有超过55分。虽然两个供应商的得分有一定差距,但这可能是由于两个供应商本身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导致的,不能仅仅因为得分差距就认定为评分畸高、畸低。因为所有成员的评分具有一致性,有可能是基于客观事实做出的判断,所以该选项说法错误。
选项D
李专家对B供应商在售后服务方案上打分30分(满分30分),对C供应商在售后服务方案上打分10分,而其他评审专家对C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上打分都在22分以上,且不能说明理由。李专家的评分与其他专家的评分差异明显,且无合理理由,属于评分畸高、畸低。